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二章
【原文】
道常无名〈1〉,朴虽小〈2〉,天下莫能臣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〈3〉。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始制〈4〉有名〈5〉。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〈6〉,知止以不殆。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【注释】:
〈1〉无名:没有名分。〈2〉小:渺小。〈3〉自宾:自然归附。〈4〉始制:初始的制度,新的制度。〈5〉有名:新的法令。〈6〉知止:知道被禁止的。
译文:
道通常没有名分,质朴虽然渺小,天下却没人敢让它称臣。侯王若能执守道,万物将自然归附。天地阴阳相互交合,就降下了甘露,没人指令就能自然分布均匀。君王建立了新的制度,颁布了新的法令。既然有了新的法令,人们就应该知道哪些是被禁止的,知道被禁止的就不会给自身带来危害。就象道普遍存在于天下万物中,使得万物如同河川归流于江海那样归附于道。
读后感:
道(国家的法令)虽然没有名分,淳真朴素不起眼,但它却能让人令行禁止,而没人敢让它称臣。侯王若能执守正道,天下万物就会自然依正道而行。就象天地阴阳交合,降下了甘露,没人去指令就会自然分布均匀。侯王建立了新的朝政,颁布了新的法令。法令一颁布,人们就应该知道法令中那些是要遵令而行,那些是被禁止而不能做的。知道令行禁止后就不会给自身带来危害。就可使得人们如同河川归流于江海那样归附于法令(正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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