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弼本道德经第九章
【原文】
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〈1〉;揣〈2〉而锐之,不可长保。金玉满堂,莫之能守。富贵而骄,自遗其咎。功成名遂〈3〉身退,天之道。
【注释】:
〈1〉其已:约束,控制自己。〈2〉揣(zhui):锤打。〈3〉名遂:名就。
译文:
把持着越来越多,不如约束自己;锤打而使其尖锐,不可能长久保持。满堂的金玉,难于守藏。富贵而又骄横,自己就遗留了祸根。功成名就则身退,才是上天之道。
读后感:
因贪得无厌,将任何事物都把持在自己手里。而随着把持越来越多,欲望也会越来越多;但物极必反,终将会引起人们的厌恶及各种势力的算计;最终落得身败名裂,失去一切的下场。这样的案例历史上有很多。因此作者认为还不如约束自己,适可而止。将器物锤打的十分尖锐,可越尖锐越易折断或磨损,所以是不可能长久保持的。金玉满堂,即使自己亲自看守或顾人看守都难以守藏;因监守自盗,偷盗抢劫层出不穷。富贵而骄矜加蛮横,就会引起人们的妒忌和怨恨;这就为将来的灾祸埋下了伏笔。获得功名后选择身退,是明智的,可以避免以后可能带来的耻辱和灾祸,这也符合上天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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