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弼本道德经第六十九章
【原文】
用兵〈1〉有言:“吾不敢为主而为客,不敢进寸而退尺”。是谓行(xíng)无行(háng)〈2〉,攘(rǎng)无臂,仍无敌,执无兵。祸莫大于轻敌,轻敌几丧吾宝。故抗兵相加〈3〉,哀者胜矣。
【注释】:
〈1〉用兵:用兵打仗。〈2〉无行:不具一格。〈3〉抗兵相加:对抗的两军实力相当。
译文:
用兵打仗的人有这样的说法:“我不敢主动进攻而宁愿防守,不敢前进一寸而宁愿后退一尺”。这就是行军作战不具一格,夺取象不用手臂,面对敌人象无敌,驾驭战局象不用兵一样。最大的祸患是轻敌,轻敌几乎丧尽了我的法宝。所以当对抗的两军实力相当时,悲愤的一方就能获得胜利。
读后感:
译文已详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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